文章类别:首页>产品&商业

商业的本质和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5-02

浏览量:88

本文字数:12432

读完约 42 分钟

    —《商业的本质和互联网》 作者:许小年

    互联网是20世纪的一项伟大创新,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相结合,极大地改变了经济的运行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多少企业家和投资家抓住了消费互联网的历史性机会,跃入创新创业的洪流,造就了谷歌、亚马逊、阿里巴巴和腾讯那样的巨型科技公司,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宠儿。然而,更多的创业者却倒在了走向辉煌的道路上,数以亿计的投资随着他们的失败而付诸东流。

一、前世网络

    人类有史以来发明的网络分为两类:运输网和通信网。公路、铁路、水路、空运和电力网被归入前一类(如果视电网的作用为能源运输的话);电报、电话、电视和互联网则属于后一类,人们在网上搬运传输的不是物质产品和能源,而是信息和数据。无论哪一类网络,它们对企业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不仅体现在工具效率的提高,而且因降低交易成本,扩大市场规模,深化社会分工,从而驱动经济增长。网络的第三层效益是孕育新的商业模式和生活方式,铁路网之于百货商店,互联网之于电商、社交,都是这样的例子。

运输网

    秦直道: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第二年即着手修建以首都咸阳为中心的驰道。驰道全长6800多公里,通向新征服的东方六国。

    罗马大道: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随着统治疆域的扩大,罗马大道伸向已知西方文明世界的各个地区,连接欧、亚、非三大洲,形成环抱地中海的空前大帝国的道路网。总共40多万公里,通过条条大路掌控着行省和主要城市的局势,维持了长达七八百年的地中海霸权。

    铁路网:18世纪下半叶,蒸汽机的应用拉开了工业革命的序幕,斯蒂芬森敏锐地预见到,单条铁路线最终会连接成一个网络,需要尽快统一各条线路的轨道宽度。在斯蒂芬森的倡导下,英国于1845年立法确定标准轨宽为1.435米,这个宽度后来成了世界标准。到19世纪下半叶,铁路已接通了大大小小的城镇,形成全国性的运输网络。

    电网:电力为后续的技术创新,如电话、电视、电脑、无线通信和互联网,奠定了基础。

    公路网:铁路受到轨道的限制,电力传送需要架设高压线。为了寻求更为灵活的“运输工具”,1886年德国工程师卡尔·奔驰(KarlBenz)经过多年研发,首先推出了内燃机汽车的商业化产品,1908年美国企业家亨利·福特(Henry Ford)采用流水线生产T型车,大幅度降低了汽车的成本和价格。随着汽车的普及,公路再次兴盛,替代铁路成为区域性中短途交通运输的骨干。

技术、市场与经济增长

    从工业革命到今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供给侧涌现出的新技术是经济增长的根本和经久不衰的动力。新技术不仅创造了新的投资机会和就业机会,并且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了人均收入,就业和收入的增加带来旺盛的消费需求。

    新技术引起了深刻的经济社会结构的改变,结构性变化带来资源使用和配置效率的飞跃。仅有技术创新还不足以改变生产方式,市场规模才是变革的决定性推手。

    人口聚集到城镇,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城市里人口多、需求大,为专业的纺织和服装厂家提供了足够的市场空间,制衣于是从家庭劳动中分离出来。专业化分工越发达,对协作整合的要求越高。铁路降低了运输成本,企业聚集在城镇,沟通便利,信息传播快,减少了交易成本。

    就扩大市场规模、降低交易成本而言,今天的互联网和昔日的铁路网并无本质区别,人们一般认为的互联网创造的新业态,在历史上其实也有迹可循。

    新技术不仅催生新的商业模式,而且时常引发下一波的创新浪潮,技术进步呈现出自我繁衍和收益递增的趋势。

通信网

    梅特卡夫效应超越了一般的规模经济效应,是网络强大力量的一个主要来源,铁路网、电话网对经济产生了较非网络技术更为深远的影响,原因也正在这里。

    随着网络规模的扩大,电话单位成本下降,从而价格下降,电话很快从大公司和富裕人家的奢侈品变成了大众消费品。

    通信网络的下一个飞跃是移动技术。

    回顾从罗马大道到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发展轨迹,网络在人类文明史上并非今日才有,虽然今天5G的功能已超出古希腊人对诸神的想象,然而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仍属蒸汽机和铁路网。蒸汽机使人类从农耕文明跨入现代工商文明,铁路将工商文明传播至世界五洲。电力网、电话网和移动通信网继续了铁路的故事,创造了更大规模的市场,不断深化社会分工与协作,便利和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二、今生互联网

    1969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ARPA)着手建立一个命名为ARPAnet的网络,几位研究人员和教授首先试图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和斯坦福研究所(SRI)的区域网连接起来。

    瑟夫和罗伯特·卡恩设计了TCP/IP标准,1983年1月1日,ARPAnet的所有用户转换到新的TCP/IP标准上。在这个过程中瑟夫等人第一次使用了“互联网”(Inter-networking)这个词,后来它被简化为Internet

    1989年,天才的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向他所在的欧洲核子研究组织(CERN)提出构建万维网(World-WideWeb)的设想,以方便该组织的研究人员分享和更新信息。

    蒂姆·李的这一设想最终催生了三项对互联网至关重要的技术发明,一是用于制作网页的标准语言HTML(HypertextMarkup Language),二是网页传输和通信的标准HTTP(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三是俗话说的“网址”URL(Uniform Resource Locator)。

    1990年12月20号,蒂姆·李开发出第一个浏览器,并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网页,用来说明他正在从事的万维网研究项目。

    接入和搜索使互联网具备了普及每一个人的技术条件,开启了消费互联网商业应用的繁荣期。

    2007年苹果公司推出触屏智能手机iPhone,标志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第一次使用非自然力,蒸汽机和铁路网将人类从传统农耕文明带入现代工商文明。电报是通信技术的从0到1,通信第一次超越人类感官所及的范围。

    互联网触达亿万人的能力并非只靠幸运,它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虚拟空间,将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放大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三、规模经济效应和协同效应

    互联网之所以成为当今世界的颠覆性技术,不仅因为网络特有的梅特卡夫效应,而且因为它同时具有传统行业的双边市场效应、规模经济效应(Economies of Scale)和协同效应;不仅因为它一应俱全,从而赋予互联网公司超越传统行业的可能性,并且因为这些效应在互联网所创造的虚拟空间中被放大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令受限于物理空间的传统网络如铁路网和电话网望尘莫及。

    互联网的规模经济效应和钢铁、水泥等传统行业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由成本结构决定的,区别是在互联网的虚拟空间中,规模效应似乎可以趋向无穷大,市场上流行“赢家通吃”和“大树底下寸草不生”等说法,反映了人们一种谈“虎”色变的心理。实际上,互联网在虚拟空间中的规模效应不可能无穷大,因为它的固定成本也是阶梯上升的。更重要的是,只要涉及线下操作(例如零售电商),虚拟空间中的规模效应就必然受制于物理空间。阻止大企业规模效应无限延伸的一个有效方法是差异化竞争,哪怕差别不大,后来者或弱小者都能够赢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就像腾讯和微博在社交媒体上的竞争所表明的那样。

规模经济效应

    规模效益取决于成本结构。企业的总成本由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组成,固定成本的比重越大,规模经济效益越好。什么是固定成本?顾名思义,不随产出数量变化的成本,例如厂房、设备、办公楼、电脑信息系统;可变成本则与产量高度相关,像原材料、能源和人工费用,等等。

    规模经济效益来自分摊到每单位产品上的固定成本的下降。不难验证,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越高,规模经济效益越好。

    固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越高,单位成本随产量下降的幅度越大,这也是为什么资本密集的钢铁、水泥、重型机械、重化工、汽车、家电等行业中,大型企业居于主导地位。这些行业的固定资产动辄几十亿、几百亿,甚至上千亿,只有产量达到一定规模,才足以分摊固定成本,实现盈亏平衡,产量一旦超过盈亏平衡点,大企业的利润迅速增加。

    规模经济效益的另一表达是边际成本递减,即产量越大,新增1单位产出的成本越低,第N + 1吨钢的成本低于第N吨钢,第N + 2吨又低于第N + 1吨,依此类推。边际成本递减意味着边际收益递增,产量越大,新增1单位产出的收益越高。

    互联网和钢铁、汽车等传统行业一样,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网站一旦建成,办公楼、服务器、系统软件、水电费,甚至维护和更新网站的人员薪资都是固定成本,因为这些成本与互联网公司的产出无关。

    互联网的规模效应和钢铁厂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它的边际成本更低,规模经济效益更为显著。

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虽然也依赖规模,但它源于品种增加所带来的收入,而不是单一产品平均成本的下降。

    人们熟知的百货商店即有明显的协同效应,百货大楼的建设投资代表一笔固定成本,入驻的商家越多,大楼的利润越好,因为除了谈判、考察所消耗的人力,新增一个商家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新增租金收入基本上就是百货大楼的利润。

    苹果公司的协同效应体现在数以百万计的App上,新增一个App,比如说爱奇艺,并不消耗苹果的任何资源,却给苹果带来新的收入,即爱奇艺支付的平台使用费。

    商品种类越是齐全,客户购买的便利性体验越好,百货公司或电商的收入也就越高。

差异化

    以规模效应而论,它的前提是完全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差异化产品—哪怕稍有不同,就有可能阻断规模效应的蔓延。

    国画大师齐白石曾对弟子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商业之道与艺术相通。企业需要认真学习互联网公司的技术、营销方法、商业模式的新思路,但又不能照抄照搬,即使模仿也要有创新。创新的目的是提供差异化产品,化解大公司的规模优势。

    规模经济效应的前提是完全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取得先发优势的大公司依仗接近于零的边际成本,长期用零价格也就是免费使用的策略打压潜在的挑战者。如果挑战者引入差异化产品,大公司要么看着自己的用户流失,要么投入资源开发性价比更高的类似产品,以便留住客户。这样一来,大公司的边际成本不再为零,规模经济效应因此会被削弱,削弱到什么程度取决于挑战者的产品在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

    规模不可怕,可怕的是同质化,是缺乏创新的能力。

    互联网公司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在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供应商的生产规模,而不是互联网公司的客户规模。

    电商由此落入一个无解的悖论,为了充分利用虚拟空间的优势,大力开发所谓“长尾商品”,即种类多而每类批量都很小的商品。另一方面,小批量商品的采购成本高,而销售价格又受到传统零售业的压制,不能相应提高,长尾商品因此很少能赚钱,经营品种越多亏损越大。大型电商长期不赢利,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正在这里。零售的第一个环节是采购,“万物商店”的思想让电商输在了起跑线上。

四、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

    莫尔斯对网络的直觉被20世纪的工程师和经济学家所证实,罗伯特·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给出了描述网络节点互动的定量公式,经济学诺奖得主梯若尔与合作者奠定了网络双边市场效应的理论基础。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都具有收益递增的性质,互联网公司因此而如虎添翼。

    包括铁路、电力、通信在内的网络对经济和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冲击力来自网络特有的梅特卡夫效应,互联网将梅特卡夫效应从物理空间带入更大的虚拟空间。梅特卡夫效应的大小取决于用户之间的互动方式以及互动的活跃程度。当用户仅做跨类型的互动时,比如电商平台上的消费者仅和厂家而不和其他消费者打交道时,梅特卡夫效应退化为相对较弱的双边市场效应。如果用户互动受到进一步限制,互联网和传统的技术一样,只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和协同效应。

梅特卡夫效应

    让我们设想一家电话公司投资9元,架设a、b两人之间的一条电话线,两人每月的通话费为10元,公司的利润为1元。如果公司想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收入,决定增加b和c之间的一条线,b和c的通话将给公司带来10元的收入。公司的收入翻番至20元,但成本也翻番到18元,利润2元,都是同幅度线性增长。

    公司这时发现,可以利用两条线路实现a、b、c三点之间的通信,而不必架设a到c的线路(图中的细线)。公司只需在节点b安装一台电话交换机,当a和b通话时,交换机阻断来自c的呼叫,以避免干扰a和b,当a和b的讲话结束后,交换机再连接c和a。公司以两条线路的成本18元,产生3倍也就是30元的收入,如果忽略交换机的成本,利润为30-18=12元。换句话说,当节点数从2增加到3,也就是增加了50%,收入和利润分别涨了3倍和12倍!

    在经济学中,我们称这一现象为“边际收益递增”,意思是每一新增节点的收益不断上升。

image.png

    推而广之,如果有n-1条线连接第n个客户呢?

VM=k1*n2

    VM代表具有梅特卡夫效应的网络价值,k1是个常数,n是网络节点或网络用户数。

    用户数的增加并不自动增加公司的价值,VM仅给出一个网络的理论或潜在价值,而不是市场上的实际价值。网络的市场价值取决于用户之间互动的活跃程度、互动产生的交易,以及互联网公司从互动和交易中获得的收益,例如广告费或交易佣金。

    梅特卡夫定律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精确定律,而是从大量观察中得出的统计学意义上的近似公式。

双边市场效应

    对于某一类网络,互动仅发生在不同类别的用户之间,例如淘宝和天猫平台上,互动和交易仅在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进行,供应商和供应商之间鲜有交易,消费者和消费者老死不相往来。这类互联网平台的价值源于供应方和需求方的相互吸引和相互促进,遵循学术界的惯例,我们称之为双边市场效应。

    双边市场效应为:不同类型用户之间正反馈交互所创造的价值。请注意“不同类型用户”的限定,这意味着同类用户之间没有互动,双边市场效应因此弱于梅特卡夫效应。优步(Uber)等出租车服务平台具有很强的双边市场效应,打车的需求越高,司机的预期收入越高,就有更多的司机加入优步网约车的行列。另一方面,司机和车辆多,打车就越是方便,并且随着供给的增加,价格会越来越低,于是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区分双边市场效应和梅特卡夫效应是重要的,在双边市场中,并非任意两个节点都可能产生交互。在大多数情况下,同类用户无交互。

    用户不分类别的是社交平台,节点互动线显然较双边市场密集,对于同样的用户数,社交平台的理论价值也高于双边市场。

    如果1个消费者从所有m个供应商那里购买产品,也就是有m个交易,2个消费者就存在m·2个交易的可能,n个消费者和m个供应商可能的交易有m·n个,如果平台能对每一笔交易收取佣金,则平台的收入或价值可表达为

VP=K2m*n

    式中,k2是一个常数,m是供应商数量,n是消费者人数,VP是双边市场平台的理论或潜在价值。

    不难看出,双边市场交易平台的价值远低于社交网络,因为在一般情况下,m远小于n

    例如淘宝网上约有1000万商家和4亿活跃用户,根据式可知,107×4×108=4×1015,淘宝网的理论价值是千万亿级的;而微信有10亿用户,根据式 109×109= 1018,它的价值是100亿亿级的,理论上为淘宝的250倍。

image.png

    投资者青睐互联网公司,原因正在梅特卡夫效应驱动下利润的指数增长,传统行业哪怕是规模经济效益很强的公司,也很难有这样的诱人前景。投资者并不在意公司当下是否赢利,他们看重的是活跃用户数、流量,公司能否迅速扩大规模,什么时候越过n1,实现投资的超额回报。

    这样的投资方法当然有它的风险,那就是被投企业在达到n1点之前,已然耗尽资源而倒下。

似是而非的互联网

    电商是最早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一个行业,我们这里所说的电商是亚马逊、京东那样的线上零售商。消费者除了在网上查看商品,不和厂家打交道,他们下单给亚马逊,从亚马逊接收所购商品

    相对于交易平台,电商的优势在于供应链和物流管理,它为消费者筛选厂家和产品,严格控制产品品质,确保及时和准确的配送,代价是减少了用户之间的互动,牺牲了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因而降低了电商网络的理论价值。

VE=k3(n+m)

    VE是电商网络价值,n和m分别是消费者和厂家数量,k3是一个系数。

    n和m从相乘变成了相加,节点互动的减少造成网络价值的进一步下降。

    和电商类似的是P2P金融平台,表面上看,平台连接了借债人和理财人,起码应该有资金需求和供给两大类客户的双边互动,就像天猫、优步的模式一样。深入考察资金来源,平台实际上靠它的风险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资金的安全来吸引理财人。没有严格和到位的风险控制,理财人不敢贸然借钱给企业或个人,而平台上的风控供应者只有一个,那就是P2P公司自己。

    电商卖货品,P2P卖信用评级,这是两者的唯一区别。

    

    在策略层面上,仔细辨认不同场景中的规模效应、协同效应、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有助于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商业模式和制定有针对性的操作方法。

    如果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梅特卡夫效应十分显著,一个有效的策略就是激发和活跃用户之间的互动。侧重专业人士的社交网络领英正是这样做的,该公司在平台上建立专业群并组织各种各样的论坛和讨论会,吸引知识界和商业界的高端人才参与,通过交流讨论熟悉彼此,从中发现招聘和求职的适配。领英的商业模式是收取会费、广告费和招聘佣金,所有这些收入来源都与用户数和活跃程度相关

    经济学的应用还包括辅助决策的数据分析,即传统的商业智能(business intelligence, BI),例如精准推销和广告效益计算;市场交易机制设计和商业模式的确定,例如广告的拍卖和平台收费方法。

五、新旧零售都是零售

    互联网的大规模商业应用是从零售开始的。

    零售是指从厂家或批发商那里买断货品,入库、分拣、配送,再卖给消费者的业务,零售商赚取买卖差价而不是租金,符合这个定义的线上零售商是亚马逊、京东和苏宁等公司,我们称之为电商;传统零售商以线下为主,例如沃尔玛、家乐福、华润超市、永辉超市等,是为店商。

    电商几乎不具备梅特卡夫效应,双边市场效应也十分有限,其商业本质和传统零售商相同,研究电商需要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为核心,围绕零售业的两大维度展开,一是商品的性价比,二是客户的购物体验。

    

    在我们逐一考察的电商、P2P、平台、共享等模式中,成功首先因为今天或未来的价值创造,其次才是策略、团队、资金等因素;而失败的企业无一不是社会资源的净消耗者,它们或许创造了客户价值,但价值量小于投入资源的成本。

    数字产品的长尾理论却不能推广到其他行业,对于一般的实物商品,吃穿住行,边际成本不可能等于零,而且几乎不可能在线上体验。

    对于实物产品而言,长尾理论不成立,而专注头部的店商倒是有不少成功的案例。

    

    科技只能提供购物体验,有助于增加线上购买,降低令电商头疼的退货率,却无法满足消费者购物的心理体验、亲情体验和社会体验。

    人类是群居动物和社会动物,我们既需要私人空间,也需要公共空间,需要和他人的接触,哪怕非亲非故,哪怕是气息、声音和目光的接触。零售实体店提供了这样的空间,不可能完全被技术营造的虚拟空间所替代。

    重塑零售业,并不是用“互联网思维”改造线下商店,而是要认识到零售业从本质上讲没有什么网络属性,不具备梅特卡夫效应,双边市场效应也偏弱,因此要聚焦线下采购、分拣、配送等环节的规模效应,同时努力上线,+互联网而不是互联网+。上线不是为了变成互联网公司,而是借助互联网放大线下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并推行线下加线上的电商模式,依托众多的门店降低“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成本,通过实体店的服务创新不断改进客户体验。

    线上线下交叉、多业态融合成为零售业的新趋势,驱动变化的是技术和企业对技术的创造性应用。

六、金融的本质与P2P的崩塌

    互联网和金融的渊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电商的发展迫切需要线上支付手段,Paypal、支付宝等公司应运而生,互联网进入了金融行业。

    就P2P商业模式而论,它相当于没有牌照、没有线下网点和人员的商业银行,其功能却和常规银行一样:将储蓄资金转化为贷款。

    P2P不具备梅特卡夫效应,双边市场效应也因平台的一项关键功能—信用评级而被大大削弱。P2P能够经营的金融产品极为有限,谈不上什么协同效应,更为尴尬的是,它必须面对规模不经济的“长尾客户”需求。互联网金融归根结底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讨论P2P要立足金融的本质。

    金融业务的本质是减少资金提供者(出借人、理财人,以下统称“出借人”)和资金使用者(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控制逾期、坏账等违约风险,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适度的收益。

    若想形成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是必不可少的。出借人只有了解贷款违约的风险,才愿意借出资金。由于绝大多数出借人是散户,专业知识有限,他们高度依赖平台的风险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平台出售的产品表面上是贷款,本质上是信用风险评级,而风险评级的供应商只有平台自己一家。

    出借人看的是平台的信誉,与平台而不是借款人互动;借款人眼中也只有平台,而没有出借人。

    金融的生命线是风险控制而不是规模或者增长速度,这是由金融的性质决定的。

    银行支付2%~3%的利息,吸收个人和企业的储蓄存款,再用这些储蓄资金放贷给企业和个人消费者。贷款的基准利率大约5%~7%,银行赚取息差3~4个百分点,扣除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净息差只有1~2个百分点。

    P2P公司如果只是对接借款人和出借人,它仅创造了中介价值,而没有创造风控价值。大致而言,中介价值对应交易佣金,风控价值对应净息差。国内公开市场上的国债交易佣金不超过成交额的2‰,股票交易佣金一般为成交额的3‰,如此微薄的佣金说明中介价值的低下,证券交易所、券商等中介机构一定要有非常大的交易量才能生存和赢利。

    做规模,只能增加交易佣金;做风控,才能赚取息差。混淆这两种商业模式和收入来源,逻辑上自相矛盾,市场实践也证明两者不可兼得。追求规模必然降低标准,放松风控,否则规模上不去;加强风控则意味着精挑细选,必然限制了规模。

    线下加线上的风控模式虽然既没有梅特卡夫效应,也没有双边市场效应,但移动互联网和数据技术的应用放大了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了运营成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小微企业融资方案。

七、平台:无栏不成圈

    平台以其巨大的双边市场效应、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成为互联网公司的首选商业模式,对很多创业者而言,平台却意味着永无休止的烧钱和融资压力下的焦虑。创业艰辛,守成更难,再大的平台也要时刻提防不知从哪里冲进来的掠食者。围绕着平台的爱与恨,皆源于其开放的性质。只有开放才能吸引众多的用户,激发用户间的互动而产生各种经济效应;也正因为开放,平台易攻难守。

    第一,平台是供应商和客户互动的场所,客户可以是消费者,也可以是厂商。第二,平台的使用者在互动过程中产生新的价值。价值可以是平台创造的,也可以是平台的使用者创造的。

    强调进入和退出壁垒的意义在于,互联网创业公司一开始搭建平台的时候,就要想到护城河在哪里,靠什么留住客户。客户注册登录一个平台,因为平台可以给他带来价值,他留在这个平台上,因为这里的价值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比如谷歌搜索就是比必应好用。换句话说,平台不仅要为用户创造价值,而且价值要足够大、足够独特,才能筑起足够高的进入壁垒,抗击“家门口的野蛮人”,保护得来不易的市场。

    规模不构成进入壁垒,市场的逻辑与此正好相反,建起壁垒才能做大规模。

    以规模为目标,即使做出了规模甚至已经上市,公司也随时可能发生危险。将精力和资源投入规模和流量扩张,无心且无力开发核心技术,缺少护城河的规模扩张快,坠落更快。

    造就平台的是进入壁垒而不是规模。虽然壁垒在很多情况下和平台的第二性质客户价值相重叠,但客户价值未必足以为企业构筑壁垒,而壁垒对客户一定是有价值的。

    所谓技术洞见,是指以创新的方式应用科技或设计,实现生产成本的显著降低,或产品功能和可用性的大幅提升,与同类产品拉开距离。

    得技术者得天下,生态圈再大,终究属于核心技术的创造者。

八、共享:公路还是租赁?

    “共享”是互联网时代出现的一个新名词,如同其他新名词一样,其商业本质寓于人们熟知的旧概念之中。考察各类共享模式,我们发现,它们不过是使用了互联网的租赁业务。软件的开源共享相当于公共品的民间供给,或为精明的商业策略例如谷歌主持开发的安卓系统,或为一群有志之士对梦想的追寻(比如Linux操作系统),在更多情况下则为两者的混合。“共享经济”的理论基础是零边际成本,遗憾的是,这一命题在现实中并不成立。即使边际成本确实为零,免费的“借光”也会使蜡烛在世界上绝迹,无论情怀多么高尚,厂商不可能持续地承担零收益的生产。

    这类平台的两大先天不足决定了它们衰败的命运。第一,业务模式既没有梅特卡夫效应,也没有双边市场效应,简单的商品出租包装成互联网时代的共享。第二,商业模式不可持续,价值创造有限因而收入有限,不足以覆盖运营成本,只能靠一轮又一轮的外部融资,待到基金投资者失去耐性,除了急匆匆去纳斯达克上市,便只有关门大吉。

    自由开源的初衷不可不谓高尚,软件如同知识,一旦开发出来,使用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使用的人越多则社会效益越好。边际成本为零,为什么要收费呢?斯托尔曼认为,微软那样的公司利用软件发财是不道德的。

    第一,显而易见的动机是规避专利封锁,打破独家垄断。我们已经知道,安卓联盟的成立意在抗衡苹果,尽管联盟成员对此讳莫如深。开源的安卓是基于Linux的,安卓系的手机厂家和软件供应商当然愿意看到Linux的不断改进和升级,以使它们在与苹果的竞争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与Linux类似,Apache的存在也被视为是业界对微软支配性力量的回应。第二,参与开发工程,加深对开源软件的了解,使用开源软件的商业性公司可以更好地将自家产品与Linux、Apache等开源系统对接,有助于提高产品性能。第三,即便和开源软件存在竞争关系,公司也希望员工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从中找出制胜的办法,具有操作系统开发能力的微软和苹果都加入了Linux和Apache,原因就在这里。

九、物联网和工业4.0

    消费互联网的巅峰已过,工业互联网的大幕刚刚拉开。虽然都是互联网,两者的逻辑有着根本的不同。工业互联网基本没有梅特卡夫效应,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也无法和消费互联网相比,它的行业和企业属性非常强,成功的必要前提是具备专门的细分领域知识。工业互联网以数字化为先行,企业实现经营、生产、管理的全面数字化之后,才能做到工业4.0的万物互联也就是物联网。物联网带来的不仅是生产和管理效率的提高,而且为企业组织的重塑创造了条件。管理的变革将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力,由此产生的效益超出我们今天的想象。数字化和物联网产生的海量数据要求更高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人工智能不再是预言家和自媒体提高点击率的玄虚辞藻,而变成实际应用的必需。但是,无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发展到什么程度,市场的功能都依然无可替代,机器可以处理数据,但产生数据的只有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人。

    工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它具有鲜明的行业和企业属性,不存在各个行业都适用的一般规律,我们只能通过案例的研究与讨论,理解工业互联网。

    从下单到交货,时间由过去的一两个月缩短为一周,与手工制作的裁缝店相比,价格降低50%左右,定制服装从高收入人群的奢侈品变成了中产阶级的普通消费品。在C2M的模式下,消费者先下单,企业再生产,从源头上消灭了库存,代价是消费者要等一周的时间,而不是在商店里立即取货。如果价格降低一半,相信很多消费者还是有耐心等候七天的。

    计划与市场是经济学中永恒的争论,在现实中,这两种配置资源的模式是并存的,企业内部是权威支配下的计划主导,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是自愿的市场交易。

    企业家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而不是由政府机构挑选出来的,也不是高等院校能够培养的。

十、数字化企业的组织变革

    企业组织结构的设计取决于多种因素,外部环境和需求的不确定性、市场竞争和创新的压力、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经济活动与工作的性质、员工对工作方式的偏好,等等。在不确定性较低、工作任务相对简单的制造型经济中,为了扩大企业规模,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企业采用了基于职能划分的科层制,以突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管理幅度的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各国纷纷进入德鲁克所讲的知识经济和创新经济,科层制的种种弊病越来越严重,德鲁克提倡的团队结构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稻盛和夫在管理实践中创造了阿米巴组织。数字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有效地增加了管理半径,使企业有可能减少管理层级,企业的组织结构趋向扁平化。另一方面,管理职能的平台化有力地支持了团队的运作,灵活性大、创新能力强、适合“知识工作者”的团队结构将在企业组织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等级和职责分明,命令与控制型的科层组织主导了20世纪的管理思想和实际操作。

    科层制的兴起有它的合理性,由于单个管理者的管理幅度有限,一般不超过10个人,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要求增设层级。如果有效管理幅度是7人,两层就可以管理47人,三层的管理幅度达到343人。管理上万人的企业至少需要五层,超过10万则需要七层。有限的管理幅度源于信息的不对称,管理者不完全了解员工在做什么,他们是否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力,工作质量是否达到标准,员工之间能否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合作。

    假设上级对直接下级发出指令的80%得到执行,经过两级,可以落实的剩下0.8×0.8=64%,五级为33%,而七级就只有18%,难怪大公司的总经理经常像政府的高级官员一样,无奈地感叹“政令不出总部大楼”。

    科层制本来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现在却成了问题的本身,创造出各种新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的扭曲和延迟以及利益集团的形成造成严重的后果,企业偏离了它的终极使命—为客户服务。层级越多,高管离市场和客户越远,层级和部门越多,公司内部的利益小团体越多,公司政治越复杂,高管就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协调部门和层级的关系,而不能了解市场需求和倾听客户的呼声,也没有时间和服务客户的员工在一起,关心和解决他们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

    在科层制的世界中,人人嘴上都说客户是上帝,其实心里都明白,真正的上帝是你的直接老板,宁可让客户等候也不能越级而犯组织错误。

    科层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制造业经济的产物,斯隆体系首先出现在汽车行业,并非完全的偶然。

    我们如果视技术创新为知识经济的重要内涵,就会更加佩服德鲁克的先见之明,创新高度依赖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力,而科层组织严格限定个人的职责和可动用资源,对创新者来说无异于桎梏和罗网。

    时间就是金钱”的商业之道随着技术的进步愈显重要。

    当代知识经济的繁荣有赖于知识工作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就要求企业采用更为灵活的管理方法和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足够大的个人发展空间。

十一、价值几何

    泡沫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一个动人的故事加上资金。互联网重复着技术创新的悲喜剧,人类的贪婪与恐惧从未改变过,舞台上更换的只是演员和道具。

    互联网如同所有的新技术一样,在资本市场上掀起阵阵投资狂热,资产价格屡屡被学院派分析人员认定为泡沫,也屡屡让他们的预测落空而感到难堪。一方面,互联网公司的创业者和投资者相信技术的魔力;另一方面,理论家们往往低估了互联网的梅特卡夫效应和双边市场效应。市场实践者如果多一点理性,或许可避免无谓的损失,尽管理性很少能作为探索未知领域的指路明灯。




产品&商业-更多文章

^